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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 --参赛声明 [复制链接]

zhangyong | 2018-04-24 23:34 2630 0

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

参赛声明

注:请所有参赛选手报名之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竞赛规程》,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竞赛规程》的一切内容并签署及提交免责声明。

作为参赛选手,我本人、我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1.     我自愿参加“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及一切相关活动(以下统称“活动”),我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活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2.     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组委会及协办机构(以下统称“组办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     我确认已认真阅读了组办方就选手参加本活动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运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的提示,我在此明确同意将自行承担参加“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活动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4.     我承诺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已为参赛做好准备,承诺愿意承担参加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5.     我参加本赛事以及参赛全过程所发生非活动组织或组办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免除组办方责任,组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6.     我授权活动组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等用于“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活动及相关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7.     我将向组办方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组办方据此有权拒绝提供参赛资格,并不予退返前期支付的大巴服务费用;

8.     我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赛,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参赛资格及号码布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并承担因转让参赛资格及号码布所出现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9.     我同意在比赛前和比赛期间不得损害、更改及遮盖赛事活动官方号码布,按照参赛要求穿着活动参赛服装,并同意组办方发现该项违规后有权取消本人的参赛资格;

10.  我同意在参赛过程中遵守裁判、医疗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要求,在关门时间未完成比赛、身体不适及赛道出现突发状况时主动退出活动,并承担因本人超时坚持完赛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11.  我同意接受组办方在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自理;

12.  我同意组办方以我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我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鉴于长距离跑步活动具有一定竞技风险性,12周岁以下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赛人员必须由其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在本协议签署页签字,以示参赛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认可其参赛并自行承担参加“斐讯2018全民健身万里行上海站暨第二届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爱我中华”健康跑”及一切相关活动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保证本人参赛身份/年龄的真实性,此文件由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亲自签署。冒名代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本人、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及冒名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声明签署页)


 

普通参赛者请在此签署

参赛签名:

参赛者证件号:

年龄(周岁):                        

签署日期:

12周岁以下参赛者请在此签署

参赛者签名:

参赛者证件号:

年龄(周岁):

监护人、管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监护人、管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证件号: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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